国家助学金政策
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认定标准
1.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已脱贫建档立卡家庭(2016年以后脱贫)、脱贫不稳定家庭、边缘易致贫家庭、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;
2.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、特困供养人员、孤残学生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;
3.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的烈士子女,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,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、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子女;
4.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;
5.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、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;
6.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不了大额医药费,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;
7.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,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;
8.遭遇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;
9.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;
10.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且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;
11.其他原因导致的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。
三、资助标准
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800元,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800元。